-
王冠瑋律師現為大成台灣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律師,在台灣地區律師執業二十年間,曾於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任職,擔任控股公司法務長執行顧問,對於政府機關與民間大型採購、各型BOT案件運作(包含履約爭議、調解、申訴等)、公司創業投資基金及跨境收購、併購及重組業務皆有一定的實務經驗。
王律師於執行律師職務期間,曾提供國內外天使投資人、創業投資基金及私募股權基金等專案提供法律服務。亦曾於2008年擔任金融機構不良資產管理商業公會理事長一職,同時也是台灣最大個人金融電信AMC公司及投資私募基金公司內部執行律師,參與數十起集團及私募基金在大陸、台灣、香港及新加坡等地區投資企業併購及資產管理處置事務。
王律師除於臺灣地區具有律師及專利代理人資格外,同時為大陸華東政法大學金融經濟法學博士候選人,世新大學法律學院研究所碩士,中興大學法學學士。社會活動與成員資格- 高級合夥人,大成台灣律師事務所
- 理事長,中華民國金融機構債權回收管理商業同業公會,2008
- 講師,台北市政府公務員訓練中心
- 講師,財團法人金融研訓院
- 講師,行政院勞動部
- 顧問,PICK Holding 控股集團暨轄下所有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律師,大公法國際法律事務所
- 合夥律師,冠廷國際法律事務所
業務領域- 銀行與融資
- 公司
- 勞動法
- 訴訟與爭議解決
- 合併與收購
- 不動產
教育背景- 大陸華東地區政法大學博士候選人
- 世新大學法學碩士
- 中興大學法學士
執業資格- 中華民國律師
- 專利代理人
語言- 中文
- 台語
-
相關實績
- 新加坡商惠爾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新加坡商惠爾訊科技公司台灣分公司申請變更臺灣地區訴訟及非訟代表人及經理人變更等業務。
- 元大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前大眾銀行):為台灣著名元大金控之金融行庫,元大金控自併入寶來證券、國際紐約人壽及大眾銀行,主要事業跨足期貨、證券、銀行、投信及壽險。協助元大銀行就部分境外應收帳款案件進行假扣押假處分程序、訴訟及取得執行名義,去化不良債權。
法律視野- 債務催收產業訂定專法可行性研究,私立世新大學法學碩士論文,2008。
- 信託法制研究—以全權委託方式之資產管理為視角,第三屆兩岸信託法制學術研討會論文集,2018
- 淺談催收專法歷次草案,2943期,法務通訊,2019
-
概覽
王冠瑋律師現為大成台灣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律師,在台灣地區律師執業二十年間,曾於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任職,擔任控股公司法務長執行顧問,對於政府機關與民間大型採購、各型BOT案件運作(包含履約爭議、調解、申訴等)、公司創業投資基金及跨境收購、併購及重組業務皆有一定的實務經驗。
王律師於執行律師職務期間,曾提供國內外天使投資人、創業投資基金及私募股權基金等專案提供法律服務。亦曾於2008年擔任金融機構不良資產管理商業公會理事長一職,同時也是台灣最大個人金融電信AMC公司及投資私募基金公司內部執行律師,參與數十起集團及私募基金在大陸、台灣、香港及新加坡等地區投資企業併購及資產管理處置事務。
王律師除於臺灣地區具有律師及專利代理人資格外,同時為大陸華東政法大學金融經濟法學博士候選人,世新大學法律學院研究所碩士,中興大學法學學士。社會活動與成員資格- 高級合夥人,大成台灣律師事務所
- 理事長,中華民國金融機構債權回收管理商業同業公會,2008
- 講師,台北市政府公務員訓練中心
- 講師,財團法人金融研訓院
- 講師,行政院勞動部
- 顧問,PICK Holding 控股集團暨轄下所有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律師,大公法國際法律事務所
- 合夥律師,冠廷國際法律事務所
業務領域- 銀行與融資
- 公司
- 勞動法
- 訴訟與爭議解決
- 合併與收購
- 不動產
教育背景- 大陸華東地區政法大學博士候選人
- 世新大學法學碩士
- 中興大學法學士
執業資格- 中華民國律師
- 專利代理人
語言- 中文
- 台語
-
相關實績與法律視野相關實績
- 新加坡商惠爾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新加坡商惠爾訊科技公司台灣分公司申請變更臺灣地區訴訟及非訟代表人及經理人變更等業務。
- 元大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前大眾銀行):為台灣著名元大金控之金融行庫,元大金控自併入寶來證券、國際紐約人壽及大眾銀行,主要事業跨足期貨、證券、銀行、投信及壽險。協助元大銀行就部分境外應收帳款案件進行假扣押假處分程序、訴訟及取得執行名義,去化不良債權。
法律視野- 債務催收產業訂定專法可行性研究,私立世新大學法學碩士論文,2008。
- 信託法制研究—以全權委託方式之資產管理為視角,第三屆兩岸信託法制學術研討會論文集,2018
- 淺談催收專法歷次草案,2943期,法務通訊,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