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澄清聲明]
近日有民眾向本所表示收到「大成台灣律師事務所魏憶龍律師、黃乃芙律師」之「鄭重聲明」,經查該聲明之內容:「股海羅盤證券投資信託有限公司委託大成台灣律師事務所發布聲明、收集保留侵害名譽權之相關證據」,完全非本所為,更涉及冒用魏憶龍律師、黃乃芙律師之名義及偽造印文等刑事責任,本所為免誤導社會大眾視聽,特澄清如下:本所從未受「股海羅盤證券投資信託有限公司」委任寄發函文、亦未受委任處理名譽侵權事宜。該「鄭重聲明」係不明人士冒用本所魏憶龍律師、黃乃芙律師之名義所偽造,已涉犯偽造文書及印文等罪嫌,必要時,本所會就此事進一步採取法律途徑。
大成台灣律師事務所 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