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重聲明]
近日有民眾表示陸續收到「台灣大成律師事務所林俊榮律師」之律師函,謊稱「本所有接受先鋒投資顧問有限公司之委託,依法指派我們作為代理人,處理您拒繳巨有科技(8277)認購金額特向您致函如下….」此係不明人士冒用本所林俊榮顧問名義所杜撰之律師函,本所特鄭重聲明如下:
1. 本所之全銜為「大成台灣律師事務所」,本所的商標係為
2. 本所並無「林俊榮律師」,「林俊榮先生」係為本所之顧問。
3. 本所從未受「先鋒投資顧問有限公司」之委託、委任、亦未曾受該公司之委任處理巨有科技(8277)認購金額之事宜、也未曾受委任寄發任何律師函。該不明人士冒用本所顧問之名義,已侵害個人資料保護法並構成偽造文書,本所針對此事必將追訴。
4. 如收到相關函文或電郵,敬請與本所聯繫確認真偽(電郵:attorneys@dentons.com.tw),以免誤信而影響自身權益。
大成台灣律師事務所敬上
2022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