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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筆記]智財判決掃描2025/10第2週
本週分享4則智財法院判決: 1.原告以「萬家香」商標申請烤肉用品商標,法院否准。(「萬家香」醬油類屬著名商標,其使用著名廣告詞「一家烤肉萬家香」行銷多年) 2.「韓金湯匙」申請商標被認為與「金湯匙」近似致混淆。 3.先人所創「實味香」商標,後代子孫對商標使用發生爭議,法院認為「實味香」商號原為五人共同經營,於處理遺產時已同意由哥哥負責北投店、弟弟負責中壢店,兩店長期維持合作並共同使用「實味香」商標,此為當時各方默示合意。